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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3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6 14:5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民进内蒙古区委会:

   《关于实打实开展培训促进就业行动的提案》收悉,结合职能职责,现就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精准把握市场需求动态方面

   坚持就业导向与产业需求统筹兼顾、培训效果与技能评价提质增效的原则,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实行按需培训。202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分层次分类型分领域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定期编制发布人才需求报告和人才需求目录,紧盯市场需求优化调整院校现有专业、培育交叉融合专业,提高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契合度,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双元制”等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技能人才比例,着力解决企业用工和人才培养结构性矛盾。

    二、结合企业实际优化课程方面

    组织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2025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行“岗位需求 技能培训 技能评价 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采取“企业出标准、出岗位、出师傅,院校机构出学生、出教师、出教学资源,政府搭平台、出政策、出服务”的工作机制,构建产业、教学、评价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

    三、多渠道宣传培训信息方面

   建成一体化“智慧就业服务云平台”,上线运行“就业内蒙古”求职招聘平台和“蒙速聘”小程序(简称“一平台、一程序”),为各类企业、机构和劳动者提供求职招聘、线上业务申请、网上办事等服务。依托全区“一平台、一程序”综合性服务平台向失业人员等目标群体推送目录链接、信息查询和培训报名服务。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零工驿站、农牧民工服务平台等设置明显标识,通过宣传单、智能查询、人工咨询等方式,做好信息发布和就业培训引导服务,确保培训信息全覆盖。实现从政策查询、课程选择到培训参与的全流程线上服务闭环,提高符合条件群体的参与便利度和服务获取效率。

    四、资金保障方面

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内人社办发〔2023〕1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9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5〕179号)。坚持补贴性培训信息“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原则,严格落实“三申请、三审批”制度,实现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全覆盖、参加补贴性培训的人员全实名、政策性补贴资金全记录,从而达到补贴性培训过程可追溯、补贴性培训质量可监控的目的,在投入培训资金的同时,全力保障资金安全。

五、提升培训质量方面

在提升重点群体培训质量方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从大力开展“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打造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和技能培训 劳务“双品牌”、强化就业导向的培训补贴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工作四个方面明确了10条工作措施,坚持需求驱动、人岗匹配、培训赋能、评价提质,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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