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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6 09: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李树庆委员:

您提出的第0061号《关于以新质生产力助推中蒙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助推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发展壮大产业技能人才队伍。

    一、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企业或企业委托的培训机构可对技能岗位职工组织开展以晋升技术等级为主要内容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后获得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领取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目标,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通过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的联合培养模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符合规定的可享受不低于6000元/年的培训补贴。“十四五”以来,全区累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41813人。

二、大力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引导企业将现有岗位级别与“新八级工”有效衔接,大力推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大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力度,引领带动企业职工普遍提升技能等级。“十四五”以来,全区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5.46万人次,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2.55万人次,全区评聘首席技师24人、特技技师88人。

三、深化校企合作服务职工技能提升支持技工院校和合作企业申报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实施自治区产教融合发展工程。会同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工作,累计遴选了五批99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并将相关企业信息推送至全区技工院校,搭建政、校、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一体化发展平台。支持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紧贴企业用工需求,共同开展订单式、套餐制等校企双元模式培养技能人才,建立引校进企、引企驻校机制,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在院校建设生产性车间,定向培养和输送技能人才。“十四五”以来,全区技工院校累计开设订单班72个,培养学生2231人;开设冠名班48个,培养学生1592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组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技能强企工作。一是围绕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和21条重点产业链,加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培育遴选50个左右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面向生态链内企业职工开展项目化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二是支持企业按需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养。鼓励企业与学校联合,通过招工招生一体、入企入校同步、企校双师联合、工学交替等方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新入职员工都能接受高质量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实现“招工即招生、入校即入企”“转岗即能顶岗”,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三是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晋升成长通道,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效果明显的技能人才,可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由企业直接认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

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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