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50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委员:
您提出的第0050号《关于无人驾驶网约车的崛起与挑战 探索新时代交通生产力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价工作方面。一是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搭建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同时提出:“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企业可通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建立校企合作机制、设立企业培训中心等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二是实施“技能内蒙古行动”。202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8部门联合印发《“技能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高技能人才培养、技能强企、重点群体专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等5计划,大规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十四五”以来,累计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2.46万人次。三是优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202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分要建立分层次分类型分领域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定期编制发布人才需求报告和人才需求目录,紧盯市场需求优化调整院校现有专业、培育交叉融合专业,提高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契合度,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双元制”等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技能人才比例,着力解决企业用工和人才培养结构性矛盾。四是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2022年以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印发《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支持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共同组织,采取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设备、场地、师资等优势条件,加强企业新录用技能人才适岗培训,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培训补贴。通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搭建企业师傅和院校教师深度交流平台,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适应企业生产的技能转化度,促进企业、职业院校共同发展,“十四五”以来,全区累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4.18万人。五是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2025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采用“岗位需求 技能培训 技能评价 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建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不断提升技能人才供给能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六是不断加强技能强企工作力度。2025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加强校企共育产教融合力度,发挥职业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鼓励旗县、企业依托职业院校统筹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双元制”等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企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加强合作,扩大订单、定向、定岗培养规模。
二、下一步工作。根据建议,下一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紧盯无人驾驶网约车的技能人才需求,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使用等工作,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二是组织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发挥行业部门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加强岗位需求信息采集,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做好培训后就业服务,推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三是推进技能强企相关工作,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积极推行技能人才“新八级工”制度,引导企业做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不断增强技能人才获得感、荣誉感,提升工作积极性,推动建立创新型、技能型社会。
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