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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60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6 16:3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杨凤屹委员:

您提出的第0605号《关于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促进我区残疾人充分就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就业援助帮扶力度。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将就业促进行动统筹列入自治区“六个行动”,印发《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可根据实际开发就业援助岗位,加大促进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政策支持。持续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制定印发了《关于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就业服务站点优化升级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托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商圈、高校、零工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全区建成“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052个,配备了就业服务专员,为残疾人提供就地就近就便就业服务。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联合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坚持分级分类、部门联动开展帮扶,加强持证残疾人等信息比对,主动发现符合就业帮扶对象条件的残疾人,“点对点”推送政策,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进一步提高就业援助精准性、实效性,加大就业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今年一季度,帮助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实现就业170人。

   (二)提升残疾人就业技能。加强与残联工作协调对接,充分发挥基层就业服务站作用,深入摸排未就业残疾人的基本情况,根据残疾人的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结合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组织残疾人参加保健按摩、钩针编织、笤帚苗制作、民族服装及饰品制作等有针对性、实用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十四五”以来,面向残疾人开展技能培训2500人次。同时,突出抓好残疾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是全区备案以残疾人为重点评价对象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为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工作者等群体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十四五”以来,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累计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6场次,新增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380人次。

   (三)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会同残联每年开展了以“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为残疾人就业搭建供需平台。今年活动期间,积极走访摸排残疾人就业底数,有针对性开展供需对接服务,发放宣传资料9.7万份,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379场,提供各类岗位9.67万个,帮助9269名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其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364人,就业困难人员5816人,安置公益性岗位615人。

   (四)大力扶持残疾人创业。深入落实残疾人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将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把入驻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初始创业者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给予重点帮扶。

   (五)强化残疾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残疾人专项政策,人社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明确规定:“各类事业单位应在有空编的情况下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多渠道公开招聘残疾人。可以通过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等倾斜政策,采取适合的考试方法进行测评”,并具体细化了招聘条件设置、测评方式选择等内容。在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开展残疾人专项招聘,设置残疾人专项岗位,2024年招聘到岗12人;2025年度计划招聘残疾人18人,截至目前已招聘到岗9人,其余岗位正在招聘。

   (六)健全社会保险保障机制。始终把兜牢民生底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为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列入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落实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贴政策。截至目前,全区为8.4万名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687.8万元,做到重度残疾人应参尽参、应代尽代。

   (七)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人社厅会同自治区网信办、教育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4月份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聚焦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促进合规用工,提升管理质效,营造舒心工作氛围,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纠治就业歧视,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益,为用人单位招用工和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优质市场环境。近年来,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累计检查4624户用人单位,共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47家,用人单位4139家,未发现侵害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推进计划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的重要指示,按照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扎实落实各项残疾人扶持政策,为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提供更多服务保障。

   (一)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持续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指导各盟市做好基层就业服务站点分级分类优化升级工作,通过推荐适合就业岗位,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举措,为残疾人提供就地就近就业服务。

   (二)提高个性化岗位开发精度。联合残联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入企探岗”“访企拓岗”“直播带岗”等专项活动,鼓励企业开发引进适合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加大残疾人适应性岗位开发力度,开拓残疾人就业市场,实现人岗精准匹配,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

   (三)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多途径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选树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帮助残疾人建立自信,鼓励残疾人自身形成积极的就业观念。加强监管和监察执法,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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