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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0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5 10:3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刘震委员:

您提出的第0007号《关于推进农耕文化塑品牌传承品质好米(敖汉小米)促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劳务品牌培育认定

    2022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等20部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多部门、多领域协同推动劳务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广泛开展摸底调查,分类、分地域掌握劳务人员数量、技能特点、分布、特征等基本情况,针对不同劳务特色和特性,形成个性化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思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立足地域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发展规划,聚焦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家政服务、生活餐饮、人力资源、养老服务等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乡村旅游等文化旅游产品,紧盯国家及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脱贫人口、搬迁群众、农村牧区留守妇女较多的地区,着力打造中高端技能型、高品质服务型、文化和旅游类、民生保障型“四大类型”特色劳务品牌。如“兴安草原绣娘”、“固阳黄芪产业工”、“巴林左旗笤帚工”等劳务品牌,在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加强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5〕179号)规定,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力参加小米产业中具有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岗位标准以及和自治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培训,对未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公布的职业(工种)及新颁布的新职业(工种),可按规定申报专项职业能力项目。

    三、提升劳务品牌影响力

    2023年、2024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择优选送“呼和浩特烧麦制作工”、“兴安家政”等16个劳务品牌参加全国劳务品牌发展大会。组织“科尔沁黄牛产业工”、“蒙雀羽毛工艺品制作工”等劳务品牌先后参加了以“畅联劳务品牌 服务东北振兴”为主题的东北三省一区劳务品牌交流活动和内蒙古自治区劳务品牌进京宣介活动,充分展现我区劳务品牌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自治区及盟市劳务品牌征集宣传工作,围绕品牌项目、品牌人物、品牌活动等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讲好劳务品牌故事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形成“塑造劳务品牌、消费劳务品牌、热爱劳务品牌”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组织实施劳务品牌培树专项行动,培育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劳务品牌,支持劳务品牌壮大升级。持续开展自治区特色劳务品牌宣介活动,综合运用网络、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充分宣传展示劳务品牌。积极组织我区特色劳务品牌参加国家劳务品牌发展大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大型活动,主动融入京津冀、黑吉辽、沿黄省区等区域性劳务品牌宣介活动,全力提升我区劳务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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