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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5-0254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5-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5-02547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5-16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劳务品牌培育认定和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实施“就业促进行动”为引领,进一步推动我区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自治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务品牌培育认定和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务品牌培育认定工作
(一)劳务品牌定义和命名
1.劳务品牌定义:指具有一定的就业规模、鲜明的地域特色、突出的技能特点、显著的行业特征,呈现相对统一劳动精神和文化底蕴的劳动力群体总称。
2.劳务品牌命名:应体现地域属性(如:盟市、旗县(市、区),历史文化名城,或能体现地域特色的通俗表达),明确劳务技能、行业或产业特色,还应简洁响亮,易于理解和记忆。劳务品牌命名的基本格式:地域 产业/行业/产品/技能 人(称谓,如“工、匠、师”等)(如:敖汉架线工);地域 职业(如:兴安家政)。
(二)劳务品牌培育认定要求
1.培育认定条件
(1)地区特征。具有一定的地域特点、行业特点,反映该地区的历史传统或文化特色。
(2)品牌特征。经旗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培育或自发形成品牌一年以上。
(3)规模特征。带动就业规模明显,最近三年每年带动就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劳务品牌带动就业人数,按照各盟市人口数量与转移就业人数分为3类。
第一类: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下同)达到3000人以上,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下同)达到500人以上。
第二类: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300人以上。
第三类:乌海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达到500人以上,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100人以上。
(4)技能特征。多数从业人员经过一定期限的专业技能培训,或一定数量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登记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相关培训证书。
(5)诚信特征。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广泛认可,无违法、违规、违纪、失信等行为。
(6)经济社会效益。劳务品牌经济带动效应发挥明显,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对当地的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带动和提升作用。
2.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的种类。劳务品牌推荐申报表(一式1份)、劳务品牌简介(1份)、劳务品牌成果证明材料(1份)
(2)报送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劳务品牌简介应包括劳务品牌特点、带动就业规模(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技能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受到的表彰奖励、品牌保护措施、发展规划等。材料撰写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在2000字以内。劳务品牌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劳务品牌所获各种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证明材料。
自治区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盟市报送2025年度自治区级劳务品牌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公布。同时,在2025年度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培育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对2022年度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开展复核工作。各盟市要将本地区2025年自治区级劳务品牌推荐申报材料与2022年度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复核材料(参照2025年自治区级劳务品牌认定培育条件)一并报送。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二、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1.征集范围
代言人为中高端技能型劳务品牌(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劳务品牌)、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主要包括家政服务、生活餐饮、人力资源、养老服务、商务咨询等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相关劳务品牌)、文化和旅游类劳务品牌(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乡村旅游等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相关劳务品牌)、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主要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快递物流等相关劳务品牌)等四类劳务品牌中的创业就业带头人或技能带头人;推荐官为致力于推动当地劳务品牌建设发展的政府工作人员或企业家。
2.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所在企业及个人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热心推动劳务品牌的建设发展,推进所属劳务品牌的品牌建设,对所从事的行业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拉动当地经济发展和促进群众就业增收贡献突出。
(3)积极提升劳务品牌专有技能,爱岗敬业,技术精湛,掌握行业绝技绝活,带领团队攻坚克难,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力。
(二)推荐材料要求
1.文字资料。包括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所获奖项等;促进企业和行业发展的突出贡献;在本行业发挥的引领示范作用等,字数控制在500-1000字。同时介绍劳务品牌情况,包括产值、带动就业规模、所获奖项、社会贡献、发展潜力,及推荐官意见等。
2.视频资料。微视频讲述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的职业成长故事,反映所在劳务品牌企业的j9国际站登录的文化和所在行业劳动者的精神内核,包括自我介绍、工作场景、成长故事、社会成就,及推荐官推荐口号等,时长2分钟以内,mov或mp4格式,分辨率1080p,帧数为25帧或30帧,画面质优,声音清晰。
3.图片资料。提供5张以内工作场景照片和1张正面正装照,不得为宣传视频、直播报道的截图,每张5m以上。
4.推荐官。包括文字材料,姓名、职务,推荐品牌的简短点评(300字以内)。
各盟市要组织推荐本地区1-2个最具发展潜质的劳务品牌,每个劳务品牌推荐1名形象代言人和1名推荐官(推荐官是对劳务品牌建设发展贡献突出的政府工作人员或企业家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劳务品牌培育选树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本次活动作为推动本地区劳务品牌培育选树工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开展本地区劳务品牌推荐征集工作。同时,要积极推荐群众认可度高的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和品牌建设贡献突出的推荐官。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盟市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把推荐申报材料质量关,确保推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按照“优中选优、重点宣介”的原则,自治区对各盟市推荐劳务品牌、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进行审核筛选,并集中开展宣介工作。同时,自治区将推荐一批劳务品牌参加全国劳务协作暨劳务品牌发展大会,展示宣传我区劳务品牌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成果成效。各盟市也要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渠道,推广创新举措,挖掘先进典型,讲好品牌故事,形成“塑造劳务品牌、消费劳务品牌、热爱劳务品牌”的浓厚氛围。
附件:1.劳务品牌推荐申报表
2.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推荐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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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5-0254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5-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劳务品牌培育认定和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实施“就业促进行动”为引领,进一步推动我区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自治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务品牌培育认定和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务品牌培育认定工作(一)劳务品牌定义和命名1.劳务品牌定义:指具有一定的就业规模、鲜明的地域特色、突出的技能特点、显著的行业特征,呈现相对统一劳动精神和文化底蕴的劳动力群体总称。2.劳务品牌命名:应体现地域属性(如:盟市、旗县(市、区),历史文化名城,或能体现地域特色的通俗表达),明确劳务技能、行业或产业特色,还应简洁响亮,易于理解和记忆。劳务品牌命名的基本格式:地域 产业/行业/产品/技能 人(称谓,如“工、匠、师”等)(如:敖汉架线工);地域 职业(如:兴安家政)。(二)劳务品牌培育认定要求1.培育认定条件(1)地区特征。具有一定的地域特点、行业特点,反映该地区的历史传统或文化特色。(2)品牌特征。经旗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培育或自发形成品牌一年以上。(3)规模特征。带动就业规模明显,最近三年每年带动就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劳务品牌带动就业人数,按照各盟市人口数量与转移就业人数分为3类。第一类: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下同)达到3000人以上,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下同)达到500人以上。第二类: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300人以上。第三类:乌海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达到500人以上,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100人以上。(4)技能特征。多数从业人员经过一定期限的专业技能培训,或一定数量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登记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相关培训证书。(5)诚信特征。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广泛认可,无违法、违规、违纪、失信等行为。(6)经济社会效益。劳务品牌经济带动效应发挥明显,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对当地的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带动和提升作用。2.报送材料要求(1)报送材料的种类。劳务品牌推荐申报表(一式1份)、劳务品牌简介(1份)、劳务品牌成果证明材料(1份)(2)报送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劳务品牌简介应包括劳务品牌特点、带动就业规模(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技能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受到的表彰奖励、品牌保护措施、发展规划等。材料撰写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在2000字以内。劳务品牌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劳务品牌所获各种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证明材料。自治区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盟市报送2025年度自治区级劳务品牌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公布。同时,在2025年度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培育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对2022年度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开展复核工作。各盟市要将本地区2025年自治区级劳务品牌推荐申报材料与2022年度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复核材料(参照2025年自治区级劳务品牌认定培育条件)一并报送。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二、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征集工作(一)征集范围和条件1.征集范围代言人为中高端技能型劳务品牌(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劳务品牌)、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主要包括家政服务、生活餐饮、人力资源、养老服务、商务咨询等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相关劳务品牌)、文化和旅游类劳务品牌(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乡村旅游等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相关劳务品牌)、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主要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快递物流等相关劳务品牌)等四类劳务品牌中的创业就业带头人或技能带头人;推荐官为致力于推动当地劳务品牌建设发展的政府工作人员或企业家。2.推荐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所在企业及个人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2)热心推动劳务品牌的建设发展,推进所属劳务品牌的品牌建设,对所从事的行业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拉动当地经济发展和促进群众就业增收贡献突出。(3)积极提升劳务品牌专有技能,爱岗敬业,技术精湛,掌握行业绝技绝活,带领团队攻坚克难,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力。(二)推荐材料要求1.文字资料。包括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所获奖项等;促进企业和行业发展的突出贡献;在本行业发挥的引领示范作用等,字数控制在500-1000字。同时介绍劳务品牌情况,包括产值、带动就业规模、所获奖项、社会贡献、发展潜力,及推荐官意见等。2.视频资料。微视频讲述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的职业成长故事,反映所在劳务品牌企业的j9国际站登录的文化和所在行业劳动者的精神内核,包括自我介绍、工作场景、成长故事、社会成就,及推荐官推荐口号等,时长2分钟以内,mov或mp4格式,分辨率1080p,帧数为25帧或30帧,画面质优,声音清晰。3.图片资料。提供5张以内工作场景照片和1张正面正装照,不得为宣传视频、直播报道的截图,每张5m以上。4.推荐官。包括文字材料,姓名、职务,推荐品牌的简短点评(300字以内)。各盟市要组织推荐本地区1-2个最具发展潜质的劳务品牌,每个劳务品牌推荐1名形象代言人和1名推荐官(推荐官是对劳务品牌建设发展贡献突出的政府工作人员或企业家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劳务品牌培育选树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本次活动作为推动本地区劳务品牌培育选树工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开展本地区劳务品牌推荐征集工作。同时,要积极推荐群众认可度高的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和品牌建设贡献突出的推荐官。(二)强化工作保障。各盟市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把推荐申报材料质量关,确保推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三)加强宣传引导。按照“优中选优、重点宣介”的原则,自治区对各盟市推荐劳务品牌、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进行审核筛选,并集中开展宣介工作。同时,自治区将推荐一批劳务品牌参加全国劳务协作暨劳务品牌发展大会,展示宣传我区劳务品牌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成果成效。各盟市也要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渠道,推广创新举措,挖掘先进典型,讲好品牌故事,形成“塑造劳务品牌、消费劳务品牌、热爱劳务品牌”的浓厚氛围。 附件:1.劳务品牌推荐申报表2.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推荐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16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实施“就业促进行动”为引领,进一步推动我区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自治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务品牌培育认定和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务品牌培育认定工作
(一)劳务品牌定义和命名
1.劳务品牌定义:指具有一定的就业规模、鲜明的地域特色、突出的技能特点、显著的行业特征,呈现相对统一劳动精神和文化底蕴的劳动力群体总称。
2.劳务品牌命名:应体现地域属性(如:盟市、旗县(市、区),历史文化名城,或能体现地域特色的通俗表达),明确劳务技能、行业或产业特色,还应简洁响亮,易于理解和记忆。劳务品牌命名的基本格式:地域 产业/行业/产品/技能 人(称谓,如“工、匠、师”等)(如:敖汉架线工);地域 职业(如:兴安家政)。
(二)劳务品牌培育认定要求
1.培育认定条件
(1)地区特征。具有一定的地域特点、行业特点,反映该地区的历史传统或文化特色。
(2)品牌特征。经旗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培育或自发形成品牌一年以上。
(3)规模特征。带动就业规模明显,最近三年每年带动就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劳务品牌带动就业人数,按照各盟市人口数量与转移就业人数分为3类。
第一类: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下同)达到3000人以上,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下同)达到500人以上。
第二类: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300人以上。
第三类:乌海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达到500人以上,家政服务类劳务品牌近三年累计带动就业人数100人以上。
(4)技能特征。多数从业人员经过一定期限的专业技能培训,或一定数量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登记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相关培训证书。
(5)诚信特征。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广泛认可,无违法、违规、违纪、失信等行为。
(6)经济社会效益。劳务品牌经济带动效应发挥明显,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对当地的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带动和提升作用。
2.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的种类。劳务品牌推荐申报表(一式1份)、劳务品牌简介(1份)、劳务品牌成果证明材料(1份)
(2)报送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劳务品牌简介应包括劳务品牌特点、带动就业规模(包括间接带动就业人数)、技能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受到的表彰奖励、品牌保护措施、发展规划等。材料撰写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在2000字以内。劳务品牌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劳务品牌所获各种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证明材料。
自治区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盟市报送2025年度自治区级劳务品牌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公布。同时,在2025年度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培育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对2022年度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开展复核工作。各盟市要将本地区2025年自治区级劳务品牌推荐申报材料与2022年度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复核材料(参照2025年自治区级劳务品牌认定培育条件)一并报送。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二、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1.征集范围
代言人为中高端技能型劳务品牌(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劳务品牌)、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主要包括家政服务、生活餐饮、人力资源、养老服务、商务咨询等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相关劳务品牌)、文化和旅游类劳务品牌(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乡村旅游等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相关劳务品牌)、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主要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快递物流等相关劳务品牌)等四类劳务品牌中的创业就业带头人或技能带头人;推荐官为致力于推动当地劳务品牌建设发展的政府工作人员或企业家。
2.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所在企业及个人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热心推动劳务品牌的建设发展,推进所属劳务品牌的品牌建设,对所从事的行业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拉动当地经济发展和促进群众就业增收贡献突出。
(3)积极提升劳务品牌专有技能,爱岗敬业,技术精湛,掌握行业绝技绝活,带领团队攻坚克难,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力。
(二)推荐材料要求
1.文字资料。包括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所获奖项等;促进企业和行业发展的突出贡献;在本行业发挥的引领示范作用等,字数控制在500-1000字。同时介绍劳务品牌情况,包括产值、带动就业规模、所获奖项、社会贡献、发展潜力,及推荐官意见等。
2.视频资料。微视频讲述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的职业成长故事,反映所在劳务品牌企业的j9国际站登录的文化和所在行业劳动者的精神内核,包括自我介绍、工作场景、成长故事、社会成就,及推荐官推荐口号等,时长2分钟以内,mov或mp4格式,分辨率1080p,帧数为25帧或30帧,画面质优,声音清晰。
3.图片资料。提供5张以内工作场景照片和1张正面正装照,不得为宣传视频、直播报道的截图,每张5m以上。
4.推荐官。包括文字材料,姓名、职务,推荐品牌的简短点评(300字以内)。
各盟市要组织推荐本地区1-2个最具发展潜质的劳务品牌,每个劳务品牌推荐1名形象代言人和1名推荐官(推荐官是对劳务品牌建设发展贡献突出的政府工作人员或企业家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劳务品牌培育选树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本次活动作为推动本地区劳务品牌培育选树工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开展本地区劳务品牌推荐征集工作。同时,要积极推荐群众认可度高的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和品牌建设贡献突出的推荐官。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盟市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把推荐申报材料质量关,确保推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按照“优中选优、重点宣介”的原则,自治区对各盟市推荐劳务品牌、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进行审核筛选,并集中开展宣介工作。同时,自治区将推荐一批劳务品牌参加全国劳务协作暨劳务品牌发展大会,展示宣传我区劳务品牌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成果成效。各盟市也要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渠道,推广创新举措,挖掘先进典型,讲好品牌故事,形成“塑造劳务品牌、消费劳务品牌、热爱劳务品牌”的浓厚氛围。
附件:1.劳务品牌推荐申报表
2.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推荐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