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0号)有关要求,内蒙古艺术学院经过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及研究等程序,拟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29日
关于对内蒙古艺术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0号)有关要求,内蒙古艺术学院经过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及研究等程序,拟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一、公示对象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三、受理方式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受理电话:0471-6946229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29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0号)有关要求,内蒙古艺术学院经过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及研究等程序,拟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