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安置配偶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24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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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要求,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并安置配偶,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人员及安置配偶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25日至2025年930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24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安置配偶进行公示的公告-j9国际站登录

发布时间:2025-09-2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安置配偶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要求,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并安置其配偶,现公示如下。一、公示对象拟引进人员及安置配偶名单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三、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受理电话:0471-6946229附件: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9月24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要求,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并安置配偶,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人员及安置配偶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25日至2025年930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附件: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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