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财经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10 09:01
【字体大小: 】    

关于对内蒙古财经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内蒙古财经大学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核、开展面试评估、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1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石泽,男,1980年12月生,博士研究生,拟聘内蒙古财经大学专任教师岗位。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文档: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内蒙古财经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j9国际站登录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内蒙古财经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内蒙古财经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内蒙古财经大学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核、开展面试评估、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1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石泽,男,1980年12月生,博士研究生,拟聘内蒙古财经大学专任教师岗位。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10日
  

关于对内蒙古财经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要求,内蒙古财经大学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核、开展面试评估、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1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石泽,男,1980年12月生,博士研究生,拟聘内蒙古财经大学专任教师岗位。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6229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10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