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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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重点群体就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十四五”时期,人社部门如何做好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回答(自治区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伏凌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始终坚持把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分类施策、强化帮扶,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支持力度,坚决稳住就业基本盘。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

《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中,在强调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时,也首次明确提出了“突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作出了单独的部署安排,通过供需两侧的发力、政策服务的支撑,多渠道促进青年的就业创业。具体举措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机会。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等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农牧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新业态领域就业创业。  二是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组织实施“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加大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把高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整个人才培养体系,科学规划职业生涯,提升求职就业能力。三是实施青年群体就业启航计划,探索适合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通过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实习见习和参加技能培训,帮助青年群体实现市场化就业。四是健全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常态化组织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促进就业供需精准对接。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和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机制,强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帮扶。

同时,我们将通过项目支撑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任务落地。设置了高校毕业生岗位拓展项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2个项目。为青年就业创业创造条件,助力他们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

在促进农牧民工就业方面:

《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中进一步突出了促进农牧民工就业重要地位,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多个方位持续发力促进农牧民工就业。一是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就业渠道。围绕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拓展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和规范新业态发展等吸纳农牧民工就业。二是实施劳务品牌促进就业计划。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实施农牧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和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计划。推进新生代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农牧民工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四是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建设外出务工服务中心、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完善服务功能,强化地区间劳务对接。五是促进农牧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抓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通过实施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农村牧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和林业生态建设等项目,推动农村牧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六是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到“十四五”末,每个盟市至少建成1个农牧民工返乡创业示范旗县。

在促进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方面:

《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要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建立失业人员常态化帮扶机制依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分类保障、多点发力,落实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扶持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帮扶。一是进一步强化失业登记服务,推广全国和自治区失业登记线上办理平台,畅通失业人员办理渠道,深入推进失业登记“跨省通办”,失业人员可以通过手机等提交失业登记的相关申请,查询审核办理的有关进度,足不出户即可掌上办理失业登记。为登记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法规的咨询、职业介绍,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受理服务。二是建立对就业困难群体日常就业援助和专项活动帮助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就业援助制度实施效果,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帮扶,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建立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加强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网易内蒙古记者:围绕“十四五”时期面向市场、服务企业实际需求,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自治区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谢谢你的提问。大家知道,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十三五”期间,通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培育职业技能培训特色品牌等多项措施,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累计达到146.2万人次,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279.6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74万人为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将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通过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能劳动者大军,为我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规划》从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完善普通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任务和相应措施。可以概括为:实施两个行动,采取五项措施,提升三个能力。

两个行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技能中国”内蒙古行动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加快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开展补贴性培训125万人次以上。

五项措施。一是服务企业发展,实施“技能强企”行动,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转岗转业培训,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促进企业用工、培训、就业供需有效对接。二是服务重点群体,实施专项培训计划。面向高校毕业生、城镇青年、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脱贫人口等就业重点群体和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创新培训。三是服务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构建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动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四是服务高校人才培养,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高水平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五是服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百千万”培养计划,以培养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先导,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在更多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评互通。2025年,全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8万人以上。

三项能力。一是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加快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基地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育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高水平专业,搭建新职业数字资源培训线上服务平台,将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开放,不断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供给能力。“十四五”期间,全区计划建成自治区级示范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10个,盟市级示范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20个。二是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新建20个国家级50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建25个国家级、50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三是提高职业技能竞赛集训能力。全区计划建成10个左右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我区职业技能竞赛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北方新报记者: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促进就业的主要手段,推进就业公平的重要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较高的期盼。“十四五”期间,在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水平方面有哪些举措?

回答(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城镇就业服务处负责人梁浩立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就业援助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就业公平的重要保障。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是广大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够得到一份更好、更稳定的工作是每一位劳动者的期盼,政府必须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优化。《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提出了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全力打造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围绕这一目标,我们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一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建立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规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全区所有苏木乡镇(街道)和行政嘎查村(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设立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窗口),将公共就业服务纳入平台服务清单,构建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五级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和优质资源参与公共就业服务的运营管理,加强苏木乡镇、嘎查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风建设,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实施全区统一的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实现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同一业务事项多渠道可受理、任一方式可办结。加强全区集中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和应用建设,延长线上服务链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网通办”。推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开放共享,实现“一点登录、全区查询”。探索智慧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和推广信息采集、培训对接、就业对接、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有效促进技能培训和就业供需精准对接。三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建设。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能力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具体经办程序和操作规范,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经办能力。对新上岗人员要集中开展培训,对现有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培训。强化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师、创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提供针对性服务。完善招聘会组织形式,根据当地人力资源结构特点,组织直播带岗等更多专业化、小型化的定向或专场招聘会。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补贴政策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承接基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内蒙古商报记者: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负责人刘瑞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文件,《“创业内蒙古”行动计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转发的财政部、人社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社﹝2019﹞289号)、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内财金﹝2020﹞502号)等政策文件。今年又下发了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的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2号)、自治区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函﹝2021﹞98号)。逐步形成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园(孵化基地)等一系列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充分发挥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作用。

二、提升创业载体服务效能。一是继续推动各盟市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创建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把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牧民工、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初始创业者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二是全面提升创业载体服务效能,推动建立绩效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创业孵化能力;三是落实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以奖代补”支持政策。四是持续做好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四众”创业支撑平台、创业示范店创建的指导工作;五是组织国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自治区创业园(孵化基地)的申报工作,提升创业载体高质量服务水平。

三、强化创业培训服务实效。开展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注重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创业培训。健全并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机制。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培训。举办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培训班和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筹建创业导师专家库,培育打造创业指导大师室,完善创业培训资源建设,促进创业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完善创业培训质量监控体系,强化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工作。

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财金﹝2020﹞502号)文件精神,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落实个人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降低小微企业申请贷款门槛政策,扩大小微企业放贷规模,提高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至20万元。

五、全面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就业创业专业化、标准化服务。建立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风险评估、跟踪指导一条龙服务。结合经办业务内容按照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要求,大力推进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及时向社会公布标准化服务项目和内容,简化办事流程。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服务。

六、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各项活动。在不同时间节点,开展“双创周”、“创业成果展”、“创业大赛”、“创业讲师大赛”等活动,激发劳动者创业激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1-11-17 14:00
新闻发布人: 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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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7 14: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重点群体就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十四五”时期,人社部门如何做好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回答(自治区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伏凌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始终坚持把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分类施策、强化帮扶,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支持力度,坚决稳住就业基本盘。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
  《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中,在强调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时,也首次明确提出了“突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作出了单独的部署安排,通过供需两侧的发力、政策服务的支撑,多渠道促进青年的就业创业。具体举措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机会。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等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农牧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新业态领域就业创业。  二是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组织实施“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加大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把高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整个人才培养体系,科学规划职业生涯,提升求职就业能力。三是实施青年群体就业启航计划,探索适合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通过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实习见习和参加技能培训,帮助青年群体实现市场化就业。四是健全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常态化组织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促进就业供需精准对接。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和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机制,强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帮扶。
  同时,我们将通过项目支撑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任务落地。设置了高校毕业生岗位拓展项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2个项目。为青年就业创业创造条件,助力他们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
  在促进农牧民工就业方面:
  《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中进一步突出了促进农牧民工就业重要地位,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多个方位持续发力促进农牧民工就业。一是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就业渠道。围绕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拓展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和规范新业态发展等吸纳农牧民工就业。 二是实施劳务品牌促进就业计划。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实施农牧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和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计划。推进新生代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农牧民工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四是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建设外出务工服务中心、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完善服务功能,强化地区间劳务对接。五是促进农牧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抓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通过实施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农村牧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和林业生态建设等项目,推动农村牧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六是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到“十四五”末,每个盟市至少建成1个农牧民工返乡创业示范旗县。
  在促进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方面:
  《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要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建立失业人员常态化帮扶机制。依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分类保障、多点发力,落实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扶持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帮扶。一是进一步强化失业登记服务,推广全国和自治区失业登记线上办理平台,畅通失业人员办理渠道,深入推进失业登记“跨省通办”,失业人员可以通过手机等提交失业登记的相关申请,查询审核办理的有关进度,足不出户即可掌上办理失业登记。为登记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法规的咨询、职业介绍,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受理服务。二是建立对就业困难群体日常就业援助和专项活动帮助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就业援助制度实施效果,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帮扶,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建立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加强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网易内蒙古记者:围绕“十四五”时期面向市场、服务企业实际需求,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回答(自治区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谢谢你的提问。大家知道,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十三五”期间,通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培育职业技能培训特色品牌等多项措施,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累计达到146.2万人次,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279.6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74万人,为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将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通过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能劳动者大军,为我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规划》从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完善普通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任务和相应措施。可以概括为:实施两个行动,采取五项措施,提升三个能力。
  两个行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技能中国”内蒙古行动,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加快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开展补贴性培训125万人次以上。
  五项措施。一是服务企业发展,实施“技能强企”行动,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转岗转业培训,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促进企业用工、培训、就业供需有效对接。二是服务重点群体,实施专项培训计划。面向高校毕业生、城镇青年、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脱贫人口等就业重点群体和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创新培训。三是服务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构建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动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四是服务高校人才培养,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高水平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五是服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百千万”培养计划,以培养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先导,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在更多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评互通。到2025年,全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 88万人以上。
  三项能力。一是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加快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基地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育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高水平专业,搭建新职业数字资源培训线上服务平台,将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开放,不断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供给能力。“十四五”期间,全区计划建成自治区级示范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10个,盟市级示范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20个。二是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新建20个国家级和50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建25个国家级、50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三是提高职业技能竞赛集训能力。全区计划建成10个左右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我区职业技能竞赛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北方新报记者: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促进就业的主要手段,推进就业公平的重要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较高的期盼。“十四五”期间,在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水平方面有哪些举措?
  回答(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城镇就业服务处负责人梁浩立):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就业援助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就业公平的重要保障。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是广大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够得到一份更好、更稳定的工作是每一位劳动者的期盼,政府必须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优化。《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提出了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全力打造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围绕这一目标,我们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一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建立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规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全区所有苏木乡镇 (街道)和行政嘎查村(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设立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窗口),将公共就业服务纳入平台服务清单,构建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五级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和优质资源参与公共就业服务的运营管理,加强苏木乡镇、嘎查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风建设,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实施全区统一的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实现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同一业务事项多渠道可受理、任一方式可办结。加强全区集中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和应用建设,延长线上服务链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网通办”。推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开放共享,实现“一点登录、全区查询”。探索智慧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和推广信息采集、培训对接、就业对接、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有效促进技能培训和就业供需精准对接。三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建设。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能力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具体经办程序和操作规范,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经办能力。对新上岗人员要集中开展培训,对现有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培训。强化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师、创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提供针对性服务。完善招聘会组织形式,根据当地人力资源结构特点,组织直播带岗等更多专业化、小型化的定向或专场招聘会。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补贴政策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承接基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内蒙古商报记者: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
  回答(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负责人刘瑞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文件,《“创业内蒙古”行动计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转发的财政部、人社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社﹝2019﹞289号)、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内财金﹝2020﹞502号)等政策文件。今年又下发了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的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2号)、自治区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函﹝2021﹞98号)。逐步形成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园(孵化基地)等一系列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充分发挥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作用。
  二、提升创业载体服务效能。一是继续推动各盟市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创建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把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牧民工、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初始创业者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二是全面提升创业载体服务效能,推动建立绩效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创业孵化能力;三是落实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以奖代补”支持政策。四是持续做好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四众”创业支撑平台、创业示范店创建的指导工作;五是组织国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自治区创业园(孵化基地)的申报工作,提升创业载体高质量服务水平。
  三、强化创业培训服务实效。开展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注重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创业培训。健全并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机制。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培训。举办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培训班和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筹建创业导师专家库,培育打造创业指导大师室,完善创业培训资源建设,促进创业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完善创业培训质量监控体系,强化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工作。
  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财金﹝2020﹞502号)文件精神,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落实个人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降低小微企业申请贷款门槛政策,扩大小微企业放贷规模,提高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至20万元。
  五、全面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就业创业专业化、标准化服务。建立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风险评估、跟踪指导一条龙服务。结合经办业务内容按照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要求,大力推进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及时向社会公布标准化服务项目和内容,简化办事流程。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服务。
  六、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各项活动。在不同时间节点,开展“双创周”、“创业成果展”、“创业大赛”、“创业讲师大赛”等活动,激发劳动者创业激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重点群体就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十四五”时期,人社部门如何做好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回答(自治区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伏凌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始终坚持把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分类施策、强化帮扶,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支持力度,坚决稳住就业基本盘。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

《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中,在强调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时,也首次明确提出了“突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作出了单独的部署安排,通过供需两侧的发力、政策服务的支撑,多渠道促进青年的就业创业。具体举措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机会。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等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农牧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新业态领域就业创业。  二是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组织实施“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加大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把高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整个人才培养体系,科学规划职业生涯,提升求职就业能力。三是实施青年群体就业启航计划,探索适合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通过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实习见习和参加技能培训,帮助青年群体实现市场化就业。四是健全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常态化组织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促进就业供需精准对接。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和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机制,强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帮扶。

同时,我们将通过项目支撑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任务落地。设置了高校毕业生岗位拓展项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2个项目。为青年就业创业创造条件,助力他们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

在促进农牧民工就业方面:

《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中进一步突出了促进农牧民工就业重要地位,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多个方位持续发力促进农牧民工就业。一是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就业渠道。围绕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拓展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和规范新业态发展等吸纳农牧民工就业。二是实施劳务品牌促进就业计划。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实施农牧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和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计划。推进新生代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农牧民工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四是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建设外出务工服务中心、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完善服务功能,强化地区间劳务对接。五是促进农牧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抓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通过实施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农村牧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和林业生态建设等项目,推动农村牧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六是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到“十四五”末,每个盟市至少建成1个农牧民工返乡创业示范旗县。

在促进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方面:

《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要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建立失业人员常态化帮扶机制依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分类保障、多点发力,落实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扶持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帮扶。一是进一步强化失业登记服务,推广全国和自治区失业登记线上办理平台,畅通失业人员办理渠道,深入推进失业登记“跨省通办”,失业人员可以通过手机等提交失业登记的相关申请,查询审核办理的有关进度,足不出户即可掌上办理失业登记。为登记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法规的咨询、职业介绍,以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受理服务。二是建立对就业困难群体日常就业援助和专项活动帮助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就业援助制度实施效果,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帮扶,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建立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加强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网易内蒙古记者:围绕“十四五”时期面向市场、服务企业实际需求,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自治区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谢谢你的提问。大家知道,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十三五”期间,通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培育职业技能培训特色品牌等多项措施,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累计达到146.2万人次,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279.6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74万人为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将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通过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能劳动者大军,为我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规划》从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完善普通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任务和相应措施。可以概括为:实施两个行动,采取五项措施,提升三个能力。

两个行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技能中国”内蒙古行动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加快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开展补贴性培训125万人次以上。

五项措施。一是服务企业发展,实施“技能强企”行动,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转岗转业培训,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促进企业用工、培训、就业供需有效对接。二是服务重点群体,实施专项培训计划。面向高校毕业生、城镇青年、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脱贫人口等就业重点群体和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创新培训。三是服务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构建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动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四是服务高校人才培养,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高水平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五是服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百千万”培养计划,以培养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先导,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在更多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评互通。2025年,全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8万人以上。

三项能力。一是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加快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基地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育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高水平专业,搭建新职业数字资源培训线上服务平台,将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开放,不断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供给能力。“十四五”期间,全区计划建成自治区级示范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10个,盟市级示范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20个。二是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新建20个国家级50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建25个国家级、50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三是提高职业技能竞赛集训能力。全区计划建成10个左右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我区职业技能竞赛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北方新报记者: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促进就业的主要手段,推进就业公平的重要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较高的期盼。“十四五”期间,在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水平方面有哪些举措?

回答(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城镇就业服务处负责人梁浩立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就业援助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就业公平的重要保障。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是广大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够得到一份更好、更稳定的工作是每一位劳动者的期盼,政府必须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优化。《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提出了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全力打造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围绕这一目标,我们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一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建立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规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全区所有苏木乡镇(街道)和行政嘎查村(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设立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窗口),将公共就业服务纳入平台服务清单,构建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五级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和优质资源参与公共就业服务的运营管理,加强苏木乡镇、嘎查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风建设,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实施全区统一的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实现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同一业务事项多渠道可受理、任一方式可办结。加强全区集中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和应用建设,延长线上服务链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网通办”。推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开放共享,实现“一点登录、全区查询”。探索智慧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和推广信息采集、培训对接、就业对接、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有效促进技能培训和就业供需精准对接。三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建设。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能力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具体经办程序和操作规范,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经办能力。对新上岗人员要集中开展培训,对现有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培训。强化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师、创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提供针对性服务。完善招聘会组织形式,根据当地人力资源结构特点,组织直播带岗等更多专业化、小型化的定向或专场招聘会。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补贴政策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承接基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内蒙古商报记者: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负责人刘瑞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文件,《“创业内蒙古”行动计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转发的财政部、人社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社﹝2019﹞289号)、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内财金﹝2020﹞502号)等政策文件。今年又下发了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的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2号)、自治区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函﹝2021﹞98号)。逐步形成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园(孵化基地)等一系列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充分发挥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作用。

二、提升创业载体服务效能。一是继续推动各盟市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创建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把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牧民工、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初始创业者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二是全面提升创业载体服务效能,推动建立绩效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创业孵化能力;三是落实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以奖代补”支持政策。四是持续做好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四众”创业支撑平台、创业示范店创建的指导工作;五是组织国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自治区创业园(孵化基地)的申报工作,提升创业载体高质量服务水平。

三、强化创业培训服务实效。开展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注重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创业培训。健全并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机制。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培训。举办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培训班和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筹建创业导师专家库,培育打造创业指导大师室,完善创业培训资源建设,促进创业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完善创业培训质量监控体系,强化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工作。

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财金﹝2020﹞502号)文件精神,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落实个人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降低小微企业申请贷款门槛政策,扩大小微企业放贷规模,提高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至20万元。

五、全面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就业创业专业化、标准化服务。建立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风险评估、跟踪指导一条龙服务。结合经办业务内容按照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要求,大力推进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及时向社会公布标准化服务项目和内容,简化办事流程。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服务。

六、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各项活动。在不同时间节点,开展“双创周”、“创业成果展”、“创业大赛”、“创业讲师大赛”等活动,激发劳动者创业激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1-11-17 14:00
新闻发布人: 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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