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结合职称评审工作实际,我厅会同教育厅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7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8条,经整理汇总、认真研究分析,对合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下一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反馈意见,对《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修订稿)》进行完善。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